
使用前,請詳細閱讀注意事項。
請按照"使用說明"建議步驟使用。
專為腿部、手臂、腋窩及比堅尼部位而設,但不適用於面部、頭皮、胸部、肛門或生殖器官。
切勿用於有膿瘡、傷口、斑、痣、紅腫痛癢或曬傷的肌膚,也不適用於72小時前曾用剃刀脫毛或曾對其他脫毛膏產生不良反應的肌膚。
如您正在服用藥物,或皮膚有任何不適,於使用前請先諮詢醫生。
每次使用前,請先遵照使用說明於一小處脫毛部位試用脫毛乳霜,以測試皮膚反應。假如24小時後該處肌膚沒有不良反應,即可繼續使用。
若肌膚有紅腫或痛癢,就表示過敏。應立即把脫毛乳霜清除並用水清洗肌膚。如不適持續,必須送醫診治。
建議於脫毛24小時後,才使用止汗劑、香水或緊膚水;或作日光浴。
同一部位需相隔72小時後才能再次使用。